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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

温州康宁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2011年通过省“资质认定”评审工作,获得法医精神病鉴定资质认定,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发文指定的保外就医精神病医学鉴定及法医精神病、精神障碍医学鉴定专业机构。


现下设办公室、质量办公室及鉴定人办公室等,拥有高级职称6名,中级职称2名,初级职称4名,党员5名。年法医精神病鉴定量800多例,其他各类精神智力残疾鉴定等1500多例,十多年来鉴定数量居全省法医精神病鉴定机构之首。


建所以来无不良投诉记录,较好地履行和发挥了司法鉴定工作的职能作用,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


工作内容

每年都接待不少大案要案的鉴定案例。其中公安系统的占41.8%,法院、检察院占18.7%,律师事务所占5.3%,其他占34.2%;案件类型:伤害凶杀案占25.8%,盗窃抢劫案占15.7%,经济类案件占11.8%,扰乱治安案占6.0%,离婚案占9.0%,交通事故伤残案(或称人身损伤伤残)占27.3%,其他占4.4%。除此之外,该所每年还接待残疾人联合会委托千余例的精神病人劳动能力中的精神、智力残疾鉴定工作。


为了更好地负起这份神圣而又沉重的责任,鉴定人员除了练就过硬技术,作出正确科学的鉴定结论,提供必要的医疗建议和危险性预测外,还开展了包括社会学、犯罪心理学等多学科在内的综合探讨研究,以掌握“精神病患者”的犯罪状况及规律。为了提高该所司法鉴定水平,这几年来该所请进来和外出学习及参加各种学术交流会80余次。完成结题“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Y20130379”一项,发表专业论文30余篇;编著了国内第一本《精神病人劳动能力鉴定》一书,在全国正式出版发行,并开始编印《法医精神病鉴定人员工作手册》。此外,这几年还承担了温州医科大学及安徽蚌埠、齐齐哈尔等医学院学生的司法精神病学实习带教工作。


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为委托方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鉴定所严格内部管理,建立了案件信息平台,十年来的鉴定工作已得到许多委托单位的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曾获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示范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称号和荣誉匾牌。多名鉴定人获市卫生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三届百名优秀人物提名奖”称号等先进人物,工作事迹曾在《温州日报》2013年10月11日及2014年2月26日、《浙江法制报》2012年9月18日等报道过。

 

开展项目

(一)精神状态鉴定;

(二)法律能力鉴定;

(三)法律(因果)关系鉴定;

(四)精神残疾等级评定;

(五)精神伤残程度鉴定;

(六)保外就医精神疾病医学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资质认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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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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